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与,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
承担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度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品目以内的或必须经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的项目除外)。
二、服务需求
依法依规代理招标(采购)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办理中标手续,协助合同签订,以及其他与招标相关事项等。
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代理采购业务服务的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记录;
(四)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的必需设备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实力强,具有丰富的招标(采购)代理经验,业绩优良;
(六)具备熟悉国家、广东省相关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
(七)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九)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
四、报名所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企业概况
(二)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代理机构,提供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四)提供近一年招标代理业绩,业绩数量不得少于3份,需包含招标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金额等内容,同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工作履历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代理人员名单、学历证书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固定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开评标室照片)。
(七)招标及采购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保障、质量控制措施、项目服务保障、风险控制方案、合理化建议等。
(八)提供服务承诺:责任和义务承诺、工作保密承诺等;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十)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密封章。
五、提交应答文件的时间与方法
(一)符合资格的代理机构应当在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17:30期间(5个工作日)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需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密封章。
(二)应答文件递交:各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超出规定时间将不予接收。
(三)递交(邮寄)地点及联系人:
1.韶关市浈江区和平路73号房产大厦11楼1102办公室。
2.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8889483。
六、入选代理机构的确定
本项目将由本单位组织设立采购评审小组组织遴选和评议,
程序如下:
(一)资格审查: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进入评审环节。
(二)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企业实力、业绩、人员配备、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方面。
(三)确定入选机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5家招标代理机构入选,并对外公示。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或入选资格。
(二)列入本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将由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机构并签订委托协议。
(三)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