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充分发挥违法违规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市查处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投标人围标串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投标人串通投标案
一、基本案情
在招投标专项整治期间,我市某地住建管理局查处了“某镇卫生院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经技术监测发现,7家投标企业存在IP地址相同等异常情况,进一步调查发现其分属三个关联团体,属于实施串通投标行为。该案具有违法主体团伙化、手法隐蔽、线索技术化等典型特征。
二、查处过程
2025年9月12日,某地住建管理局通过交易平台技术监测发现该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IP地址相同的异常情况,随即立案调查。经调取投标文件、询问相关当事人、核查企业关联关系,查明以下事实:
第一组:华某建工有限公司与盛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并办理投标事宜,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第二组:某建安建筑有限公司与致某建设有限公司在同一办公场所等关联关系,并存在协商报价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禁止串通投标的规定。
第三组:千某建设有限公司、泓某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恒某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基于同一办公场所等关联关系实施协商报价,且投标文件在目录、报价表等多处呈现高度相似性,该行为同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调查过程中,执法部门综合运用电子数据、书面材料、询问笔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并应用AI技术对招标文件智能比对,精准发掘关键证据。
三、处罚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上述7家公司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串通投标。2025年10月,属地住建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上述7家企业各处24763.13元罚款,对相关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各处1238.16元罚款。该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围标串标行为,维护了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并对全省类似案件查处提供了可复制的技术监测与证据固定模式。
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破坏了我市营商环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市各级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净化我市招投标市场环境。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