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源度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关于陈桂权投诉你单位未为其在你单位工作期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本机关依照法定流程,于2026年5月6日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方光才寄出《撤销决定书》(韶市建公积金撤字〔2026〕第005号)和重新制作的《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书》(韶市建强告字〔2026〕第086号),邮寄后因无法联系到本人被退回。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该两份文书,现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决定书》(韶市建公积金撤字〔2026〕第005号)和《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书》(韶市建强告字〔2026〕第086号)共两份文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撤销决定书》(韶市建公积金撤字〔2026〕第005号)
2.《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书》(韶市建强告字〔2026〕第086号)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