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四年,根据《韶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要求,为全面评估《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实施绩效,现对《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施行有关情况开展问卷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调查问卷时间
2025年5月29日至6月15日。
二、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范围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运输、消纳、利用)相关企业和个人。
三、问卷调查方式:通过收集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
感谢您对住建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