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建字〔2025〕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为促进韶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韶市建字〔2025〕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为促进韶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