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建字〔2025〕13号
各县(市、区)住建、城管部门,市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5〕74号)和《关于做好韶关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4〕73号)文件精神,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现就2024年度我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据
(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
(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受理材料时间
(一)申报高级职称
详见附件1《职称业务流程指引》。
(二)申报中、初级职称
各地各单位报送中、初级纸质材料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不在名单内的市直单位应先电话预约,后报送材料。各预约单位应提前统计好申报名单,一次性集中预约、报送材料。预约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9日,预约电话:0751-8520506。不可跨单位预约、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单独预约、报送材料。
三、受理材料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一楼107室。
四、申报指引
(一)报送单位应指派专人按规定时间一次性集中报送,市直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各县(市、区)单位由当地住建局统一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报送单位应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可编辑Excel版;
4.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截图(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看,一个申报单位对应提供一张截图即可)。
邮箱地址:sgjzpwh@126.com,邮件主题应以“报送单位全称”命名。申报高级职称的,应于2025年3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应于2025年4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各单位报送材料时,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申报材料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非公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至市建筑职称评审办。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应同步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单位常规评审申报材料须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
如未完成以上审核程序即报送至市建筑职称评审办的,一律不予受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显示主管部门为本单位或非公企业的市直单位,原件应同步提交市建筑职称评审办审核。
如申报初级职称,且所在县(市、区)设评委会的,应按程序报送至当地县(市、区)评委会,由当地县(市、区)评委会受理评审,市建筑职称评审办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指引详见附件5。
(四)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人才评审与动态评价管理系统》(简称“省建筑动态评价系统”,网址:https://zfcxjst.gd.gov.cn/zcps)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市(县区)主管部门须使用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系统相关使用手册可在公共邮箱收件箱查看,邮箱账号:sgjzggyx@126.com,密码:Sg888888。
(五)纸质材料受理后,所有申报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简称“省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线上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五、不予受理情形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
(三)没有使用规定表格或填写不规范。
(四)填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五)未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六)城乡规划专业申报材料。
(七)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粤建人函〔2025〕74号文以及国家、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职称业务流程指引
2.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3.各县(市、区)住建局地址及联系方式
4.申报名单汇总表(交可编辑Excel版)
5.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指引
6.建筑工程专业名称参照表
7.业绩项目核查汇总表(交可编辑Excel版)
8.关于2024年度韶关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解答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