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准确执行《条例》,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3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611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2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47件(上年度结转2件,结转下年度5件),办理4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3件,占29.55%;不予公开4件,占9.09%;无法提供25件,占56.82%;不予处理0件,占0%;其他处理2件,占4.54%。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展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加大审核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发布内容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公开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相关信息。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落实值班读网、安全巡防和监测预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存在不足,覆盖面小。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并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