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韶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批准,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6〕6号,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韶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韶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批准,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6〕6号,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韶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