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韶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通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https://www.sg.gov.cn/bmpdlm/yjglj/tzgg/)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形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频道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15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其他信息4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本年度新收4件,上年度结转0件),办理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有1件;其他处理的有3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应急管理局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持续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应急管理局没有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主要依靠“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韶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设立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日常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不足、重要信息不够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高度关注的信息得到及时、全面的公开。二是充分发挥部门频道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便于群众更好的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