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公布韶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https://www.sg.gov.cn/bmpdlm/yjglj/tzgg/)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频道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3条,通知公告信息21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6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足(具体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主动公开性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2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应急管理工作,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相关热点焦点问题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