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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选取零星修缮工程公司的公告

时间:2026-08-12 17:19:4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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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对办公大楼零星修缮进行公开选取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报名,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2026年“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零星修缮服务”项目。

  二、零星修缮维护工时费清单

序号

用工工时费

数量

单位

工时价(元)

耗材

1

天花灯等灯具更换

1

40

维护材料费用根据市场价提供票据结算。

2

卫生间疏通

1

120

3

门锁更换

1

40

4

开关插座水龙头更换

1

40

5

无法按件计算的,以估量用时计算

1

小时/人

30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至少一名在职低压电工操作证技术人员,响应文件需提供在职技术人员低压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需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库内。

  四、服务要求

  1.需全天候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到达浈江区西堤北路29号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进行修缮;

  2.从事电气设备维修的作业人员,须持有对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服务商须提前向甲方报备作业人员资质材料;

  3.维修配件、材料须符合国标质量要求;因配件缺陷、施工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与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因设施原有隐患、甲方工作指令失误引发事故的,按过错分摊责任;

  4.供应商为现场修缮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须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施工期间如出现作业人员受伤、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等事故,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五、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单位资质,在职技术人员低压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近两年内在韶关市区开展类似服务活动情况,响应文件均需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16:00。

  2.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街道西堤北路29号610办公室。相关材料可邮寄或直接报送至韶关市应急管理局(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未收件视为无效)。

  3.响应文件需密封完好,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4.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本单位不予接受。

  5.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751--8726266。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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