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应急事务中心于2026年5月8日在上级主管单位官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选取39项待报废防汛物资回收处置服务商的公告,截止2026年5月15日17时(报名日期结束时间),我中心共收到两家公司提交的报名资料。根据《韶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韶财【2023】39号)规定:需至少面向3家以上(含3家)废品回收企业进行询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回收处置。
为保证资产处置的合规性,现决定延长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回收处置服务商报名时间至2026年6月12日,其它有关事项及要求不变,待报废防汛物资信息及报名方式详见原公告。
原公告链接:https://www.sg.gov.cn/yjglj/gkmlpt/content/2/2840/post_2840988.html#382
官方微信公众号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kGgIoHp2OyUUADFE2VLGQw
韶关市应急事务中心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