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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2-04 17:09: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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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建设引领,筑牢法治政府根基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一项常态性的工作任务来抓,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扎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着力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机关党委会议14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20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55次、“双周讲坛”22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6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党风廉政现场教育1次、宣讲会1次,局党委班子领导分别给党员同志讲专题党课。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与服务环境

   1.编制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2025年1月7日印发了《韶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韶应急〔2025〕1号),确定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科学合理安排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并于2025年1月9日向省厅进行了备案。2025年,我局年度计划共安排检查企业138家,其中重点企业109家,一般企业29家。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检查138家,其中重点企业109家,一般企业29家。

   2.抓紧抓实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执法监督科围绕重点检查事项,压实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责任,指导督促全市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已完成报送66宗(其中“一案双罚”案件4宗),报送率100%,被评为典型案例66宗,报送率和合格率达100%。

  3.有序开展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规范涉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司法部门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我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2025年5月印发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关于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对照实施方案,采取走访回访、线索征集、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自今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畅通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安全生产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重点聚焦乱收费问题、乱罚款问题、乱检查问题、乱查封问题、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趋利性执法问题和其他问题等七种类型,公开征集针对我局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鼓励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我局暂未收到有关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反映情况。

  4.组织开展全市高处作业全链条安全整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落实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年”暨防汛备汛调度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强化高处作业全链条安全整治的工作方案》(韶安委办〔2025〕25号)要求,市安委办印发《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高处作业全链条安全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韶安委办〔2025〕46号),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分别对全市10个县(市、区)涉高处作业企业(场所)进行抽查检查。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场所)30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75项,并印发《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高处作业全链条安全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韶安委办〔2025〕50号),要求各县(市、区)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目前,上述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5.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案例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拧紧“安全阀”。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巩固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发挥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拧紧“安全阀”。2025年,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了4期共12宗行政处罚典型执法案例,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6.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320人次,共检查企业1179家,发现隐患6329项,已完成整改6288项,行政强制22次,行政处罚169次,经济行政罚款1303.8579万元。其中,我局共检查企业160家,发现隐患1420项,已完成整改1271项,行政处罚9次,经济行政罚款31.1万元。

7.认真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借力夯实安全基础。结合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的部署,借助专家指导服务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一是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2024年省、市专家指导服务排查的1705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巩固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成果,防止隐患问题死灰复燃,确保所有隐患清零、问题销号。二是吸取外地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认真吸取山东高密“ 5·27 ”爆炸事故和河北武邑“ 5·30 ”爆炸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开展危化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家对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一企一策”整改提升与指导帮扶,共指导帮扶企业96家次,发现和整改问题隐患1597处。同时以此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强化运用专家指导服务成果,系统性地改进日常监管和企业管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8.严格项目安全审查,巩固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在管控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上,实施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采用“执法+专家”模式,认真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和现场复核。按照三年整治行动工作安排,2025年对4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安全许可条件现场复核,对21个危化品建设项目开展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许可条件现场复核,复核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实施了闭环管理。在现场复核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其中立案1宗,执行行政处罚2起,共处罚金12万元。通过严把项目准入关,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与广度未能完全匹配上级部署要求,存在学习机制缺乏系统性、学用结合不紧密、主动钻研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二是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受编制等问题影响,招聘专业精、年纪轻、新型企业从业经验丰富的执法公务员不多,导致隐患排查精准度与问题定性能力欠缺,在复杂工业场景中,部分执法人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过于依赖经验,缺乏系统性,影响隐患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执法能力素养呈现不均衡状态。

(二)主要原因。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把握不够系统深入。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价值认知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现象,导致学习主动性不足,学用结合的内在逻辑未能有效贯通。二是国家标准持续更新,新兴业态发展,设备更新引进,安全生产风险呈现多元化、隐蔽化特征,干部适应新业态变化的能力提升滞后,知识更新与执法技能培训尚未能同步跟进。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主持局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议等方式,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是强化引领,明确责任。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委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它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密切协作,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坚持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案审会,听取大家意见,集思广益,集体研究作出处罚决定。2025年,局主要负责人共主持召开案审会议5次,亲自研究讨论行政处罚案件5宗。三是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觉参加执法证考试和年度学法考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统筹推进,提升工作质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财政、司法等部门支持,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等的保障力度,切实提升本地区、本领域执法工作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对符合行刑衔接条件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是改进作风,强化督查考核。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严禁说情打招呼、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打造应急管理系统“严狠准实”、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市应急管理局将切实发挥考核奖励指挥棒的作用,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通过执法监督、明查暗访、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督查指导,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以及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及时开展监督提醒、督办、约谈、通报批评。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等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成效,及时总结和挖掘经验做法,展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以案释理。定期曝光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四是在安全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精准高效;推进精准检查,进一步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杜绝随意检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执法,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断提升执法质效。

接下来,我局将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立足本系统实际,切实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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