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 通知公告

韶关市应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然灾害类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4-04-12 17:46: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应急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局各有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防范和应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然灾害方面的决策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然灾害方面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专业分类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然灾害类专家推荐范围:在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从事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的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等。专业领域分为安全生产类(综合、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建筑、特种设备、冶金与金属制造)、应急救援类、防灾减灾类。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敢于牺牲;

  (二)熟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然灾害类专家工作;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质和应急救援相关资质,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实践经验和安全生产审查及应急救援能力;

  (四)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能参与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分析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提交的材料

  (一)《韶关市专家组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一寸彩色免冠相片 2 张;

  (五)以上资料须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可发至以下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可直接提交市应急管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或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科,也可邮寄。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填写《韶关市专家组专家推荐信息表》,并向市应急委提交相关资料;

  (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科室负责对所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拟聘用的专家名单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7 日;

  (三)市应急委办公室将审查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名单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以市应急会名义公布,并由市应急委办公室颁发聘书或专家证。

  五、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各业务科室要充分认识专家组服务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工作大局的重要性,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荐专业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业人才。要严格把好推荐专家的审核关,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确保推荐专家的质量。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 2024 年 4月 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应急委办公室(《韶关市专家组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必须有本人签名、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

  联系人:马兵甫,电话:8726233,15816517668邮箱:sgsyjzyk@126.com,邮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 29 号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科收。

  附件1:韶关市专家组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2:韶关市应急委办公室拟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xls


韶关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4年4月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