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文件规定,韶关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定级组织单位。为高质高效做好我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我局拟开展我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项目的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与预算
项目名称:韶关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项目
经费预算:总费用不超过 3万元人民币。定级组织单位按照工作量据实支付,负责审核一家三级企业自评报告及相关日常工作最高限额500元,抽取不少于20%比例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一家企业费用最高限额1500元。
二、主要职责
定级组织单位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抽样现场复核、开展年度抽查、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档案管理、培训考核现场评审员等具体管理工作。
三、确定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公平竞争、综合评价中标方式确定1家定级组织单位。
四、服务期限
本次购买服务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算,期限一年,服务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服务职责监督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延期,或者按照国家和省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条件
(一)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记录;
(四)具有必需的场所、设备、技术支撑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有3名以上(含3名)相应行业领域的专职专家,专职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应当建设有相应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
(五)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六)有健全的定级组织程序文件、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管理流程、档案管理制度等;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并应具备与其承担定级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七)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平竞争程序
承接主体向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提出承接意向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成立评审小组,对承接主体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评审小组的审查结果决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确定后,将通过韶关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已确定的承接主体应按要求与韶关市应急管理局签订承接工作协议,并于签订协议后的30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工作。
七、申报提交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项目实施方案(含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抽样现场复核、开展年度抽查、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档案管理等);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登记表;
5.报价函。
6.满足以下条件的证明文件:
(1)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记录;
(4)有健全的定级组织程序文件、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管理流程、档案管理制度等;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并应具备与其承担定级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八、申报提交材料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街道西堤北路29号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可邮寄或直接报送我单位。
3.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4.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本单位不予接受。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751-8726226。
附件:1.韶关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申请表
2.承接韶关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评分表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韶关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情况表
附件2
承接韶关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评分表
评审时间: 评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