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 政务信息公开

2017年度韶关市中医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23 09:48: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中医院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中医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由院本部、和平分院、十里亭分院和中药加工场组成,医院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康复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老年病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预防保健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科室,门诊部设有三十多个专科、专病门诊,并设置“治未病中心”。辅助科室配置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营养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中医院主要职责是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我院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度总收入1585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5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83.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4.6万元,增长46.04 %。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支出拨款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医疗事业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设置。

3.事业收入14575.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8.13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医疗事业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7.52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度总支出17732.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732.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慰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该项目拨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退休人员工资,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5.12万元,增长108.6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03.2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成本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70.37万元,增长17.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业务增长引起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8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3.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2.04万元,下降44.57%;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度无拨款预算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8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2.04万元,下降44.57%;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度无拨款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慰问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28.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4.29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成本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中医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 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处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医疗事业单位无该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市直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项目1个,项目正在施工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