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医院设保健、临床、门急诊及职能部门共34个科室。其中,生殖医学中心、新生儿急救中心是市级医学重点专科,产前诊断中心、乳腺病防治中心、儿童脑康复中心是市级特色专科。拥有妇科、产科、儿科、儿童脑康复科、五官科、超声科、放射科、儿保科、妇保科等特色科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医疗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妇女儿童保健、医疗、预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教学、科研。
第二部分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 22072.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72.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7财政拨款收入534.97万元,2016财政拨款收入2779.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44.54万元,下降80.75 %。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支出中央财政拨付2015年度1500万元建设资金,二是项目拨款有所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医疗事业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设置。
3.2017事业收入21537.12万元,2016事业收入18196.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40.91 万元,增长18.36%。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营良好,医疗业务增加。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医疗事业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部门决算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 18490.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490.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92万元,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05万元,上升25.15%,主要原因是2017年社保缴纳政策调整引起的。
2.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67.47万元,2016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29.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2.29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补发当年及往年住房维修基金支出有较大增加。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02.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无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80.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34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不在年初预算范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1.7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68.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等22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医疗救助。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医疗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救护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2017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需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不涉及项目绩效评价。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不涉及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部门要根据有关政务公开和保密条款审核)。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由预算部门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在征求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意见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