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和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韶关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对市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及信息发布;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负责有关旅游业务审批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18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后勤人员数2名。其中在职人员22人(含2名工勤),离退休人员1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旅游招商和项目建设;开展旅游联合宣传营销;举办好各类旅游节庆活动;抓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加快旅游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抓好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391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13.4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91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913.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93.4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52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9.95%,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5.07%。其中: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200万元(用于韶关旅游宣传、公共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等,同比增加1200万元);旅游实务调研与产业招商经费100万元(用于旅游调研和招商活动,与去年持平);旅游宣传营销经费60万元(用于旅游宣传等工作出差费用,新增项目);A级旅游景区奖励120万元(用于奖励成功创建A级旅游景区,与去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9.9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6.09%。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9.98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1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6.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92万元。
韶关市旅游局
2017年4月12日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