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质量监督科。
市旅游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和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引导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协调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
3、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韶关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事务。
4、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引导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制造业发展,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5、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依法负责有关旅游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开展对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7、协调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计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旅游招商和项目建设
2、开展旅游联合宣传营销
3、精心办好各类旅游节庆活动
4、抓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
5、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6、抓好旅游产品开发建设
7、强化旅游行业管理
8、加快旅游电子信息平台建设
9、不断扩大旅游对外合作
10、抓好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 年收入预算487.47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87.477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 年收入预算487.47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87.477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2014 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335.80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4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3.3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去年下降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4.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4.2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6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1%。其中:001旅游深化改革实务调研项目50万元,主要用途:1、加强与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汇报请示,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
2、邀请国内外旅游实务专家、上级领导到我市调研问策;3、局组织的市内调研活动和市外的学习考察活动。002旅游产业招商项目50万元,主要用途:1、编制和储备旅游招商项目;2、参加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市政府组织的产业招商活动;3、开展专题专项招商;4、跟踪、协调和推进招商项目。003待安排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年中发生的不可预见性事项以及无预算安排的工作经费。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