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洽谈、研判、决策等过程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和工作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韶财采购〔2021〕14号)等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服务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目标企业背景调查咨询服务(预算资金:¥100000.00元)。
(二)采购服务内容:合同期内,针对采购方提出的目标企业,向采购方提供有关目标企业的《企业背景调查分析报告》、《尽职调查报告》,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拟招引企业的背景、技术、财务进行分析,提供拟招引企业的股权构成、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债权债务、生产供应等分析咨询服务信息。
(三)采购服务合作期限:1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力。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文件要求
1.竞标单位(企业)在合同期内,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方需求,且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2.中标单位(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若是快递投标文件,则以物流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同时投标供应商需致电采购人确认。如投标供应商未致电采购人确认,出现快递显示已签收但采购人未收到投标文件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请有意向单位将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报价明细等材料各一份加盖印章、袋装、封口加盖单位印章送韶关市投资促进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721室。
五、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韶关市投资促进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721室,曾竹君,0751-8884209。
韶关市投资促进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