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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商务局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

时间:2024-08-19 10:12:07 来源:韶关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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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 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六)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

  (七)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 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九)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十)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管理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拟订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粤港、粤澳及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口岸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属国有口岸现场的通关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口岸查验单位开展口岸查验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市属国有口岸设施的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十七)承担市属国有口岸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事务工作。

  (十八)开展口岸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省口岸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张雯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8楼

  邮编:51200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8883451


  市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各科室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应急、安全、信访、督办、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等工作。

  (三)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商务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和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报道和宣传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办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办理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外资管理科(开发区管理科)

  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对外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对外投资的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参与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承担粤港、粤澳及对台经贸工作。

  (五)市场规划与建设科(物流发展科)

  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和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物流产业发展;提出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负责推广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指导和推动物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协助推进现代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物流产业健康发展等工作。

  (六)市场管理科

  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拟定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

  (七)贸易管理科

  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协调供港澳配额商品工作。

  (八)对外贸易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牵头拟订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外贸品牌建设;指导和监督参加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及赴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负责科技兴贸工作;指导本市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商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

  (九)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公平贸易科)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商贸服务发展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工作;指导和协调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参与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的预警机制,维护产业安全;协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协助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

  (十)电子商务科

  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和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十一)口岸管理科

  拟订口岸建设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口岸开放的协调服务和启用验收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口岸管理机构工作;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统筹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工作;组织推进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改革创新;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