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各活动商户: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增补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补贴品类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6〕268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广东优品购”活动地市特色优品指导清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6〕270号),为做好2026年国补、省补活动有序衔接,防止活动补贴品类重叠,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补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广东自主补贴品类
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现有实施的6类国补广东自主补贴品类基础上,增补2026年国补广东自主补贴品类至10类,增补后的补贴品类如下:
(一)补贴品类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0类产品予以补贴:
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
1.智能门具(含智能门锁、智能猫眼);
2.智能打印机(含家用3D打印机);
3.智能影音设备(含智能显示屏、投影仪、智能音响、智能耳机);
4.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5.适老化呼吸辅助医疗器械(含呼吸机、制氧机);
6.全屋智能设备(含全屋智能主机、智慧家庭服务器、智能开关、智能网关、智能插座);
7.智能清洁设备(含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智能洗地机、智能吸尘器);
其他自主补贴品类:
8.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
9.烟机灶具(含套装);
10.厨房家电(含净水器、饮水机、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烤箱、微波炉、空气炸锅)。
其中,纳入国家能效、水效产品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须为2级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三)实施范围
增补后的国补广东自主补贴品类实施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支付日期和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均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本活动补贴发放地和补贴商品收货地等均应在广东省范围内。
二、暂停实施“广东优品购”韶关特色优品补贴活动
因我市2026年5至12月“广东优品购”地市特色优品活动中的8类补贴产品均已纳入2026年国补广东自主补贴品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实施“广东优品购”特色优品补贴活动,具体品类如下:智能耳机、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消毒柜、洗碗机等8类韶关特色优品。
以上品类如消费者已经领取了“广东优品购”活动补贴资格,在各活动平台核销交易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26年9月30日0时。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1月30日。
韶关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