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广东省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请第三方评审机构对2027年度省级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的符合性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6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0751-8884218,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8楼。
附件:2027年度省级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符合性第三方评审意见
韶关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