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2021年市商务局征集了《参与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名单》(第一批)并对外公布,经了解,部分经营者已不再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便于居民交售再生资源(可回收物),现重新征集列入《参与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名单》,形成名单后将向生活垃圾主管部门推送并对外公开发布,供居民、单位选择使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定义
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张、废橡胶、废玻璃制品、废旧纺织品、废木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
二、经营者申请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商务部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具有与回收品类相匹配的收运、仓储、处理能力。
(三)承诺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填报回收量等统计数据,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实地检查等。
(四)承诺自觉遵守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五)能通过电话或APP、小程序等方式下单,提供预约上门回收再生资源(可回收物)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及双方约定依法回收生活垃圾中的再生资源(可回收物),不回收违禁物品等。
三、有关要求
(一)有意愿报名参加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联系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工作人员,按要求报名,本批次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后续根据报名的情况,不定期更新并公布参与者名单。
(二)请各县(市、区)商务局核对原名单中属地经营主体情况,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报名参加,更新名单。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参与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名单》(可编辑电子版)和承诺书(pdf格式,需经营者签字、盖章或手印)通过粤政易报市商务局联系人。
附件:1.参与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名单(第一批)
韶关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3日
(联系人:周子亮,联系电话:0751-8891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