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易团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评审要求,结合广东省交易团下达我市展位数量和我市企业展位申报情况,韶关市交易分团制定了第139届广交会韶关市交易分团展位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月12日-3月14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韶关市交易分团。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1-8888502;邮箱:sgwjmfk@126.com。
特此公示。
韶关市交易分团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