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开展2025年度韶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韶关市,经批准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重点核查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时间
请各拍卖企业于2026年3月20前报送纸质材料至韶关市商务局,并于2026年3月20日23时前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在线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完成线上填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2025年度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所属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5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5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各拍卖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送至韶关市商务局(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820室;联系人及电话:周子亮,8891582)。
五、核查程序
(一)韶关市商务局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对辖区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材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在韶关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2026年4月30日前通报核查结果。
(二)韶关市商务局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年度核查工作,并向广东省商务厅报送拍卖年度核查报告。
广东省商务厅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