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持续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促进我市消费市场稳定增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2025年韶关市家电、手机、家装厨卫(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线上平台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从事家电或手机3C或智能家居产品零售业务;
2.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具备资金结算、清算等能力,具备相关合法资质;
3.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近年来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拥有成熟的信息系统,确保后台数据真实完备,能够提供不限于交易记录、核销对碰数据、物流信息、分析报告等。具备过硬的数据技术,具有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折扣、立减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高效、平稳、安全交易。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积极利用自有渠道开展宣传,联合在平台参与活动企业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确保商品范围及交易合规,保证资金安全和防范资金套取,配合做好消费补贴的合规发放、核销等工作。
(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专门安排客服人员及时受理补贴活动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为参与活动商户、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咨询答疑等服务,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五)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在补贴活动筹备、开展过程中,能够确保平台系统稳定运行,有效应对高并发访问,防止系统崩溃或卡顿,出现紧急情况可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及处置。
(六)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平台活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服务平台需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开展商品信息验证工作,合作的物流企业能够落实国家、省的配送要求。
(八)参与补贴政策的销售企业与收单支付机构不得为同一家企业;补贴资格的发放机构跟收单机构可以为同一家企业。
二、工作任务
平台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开展核验消费者资格、录入补贴商品信息、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以旧换新宣传等工作。
(一)对接广东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核验消费者身份信息和消费券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参与补贴的条件。
(二)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补贴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做好适用商品信息库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
(四)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补贴使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在活动全流程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立即核查,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并全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及时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加大补贴发放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提升民众对补贴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动员、鼓励参与核销的平台商户在补贴发放核销期间推出配套优惠,叠加放大活动效果。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实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身份信息、发票信息、支付信息、新家电家装产品物流信息等相关数据。在每个审核周期,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提供完整交易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票据、配送凭证等,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入选平台企业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的平台企业。
(二)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平台企业。
(三)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平台企业。
(四)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平台企业如果存在对套取补贴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三方协议义务等情形,我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资格。
四、入选平台企业确认流程
本次征选平台企业收集申报材料日期为5月20日起,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平台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规定程序形成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并通过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材料报送
凡有意向参与征选的平台企业,请将申请书(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及相关资质证明等申报材料报送至韶关市商务局市场管理科(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八楼825室;联系电话:0751-8882441);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sgsw8895669@126.com。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韶关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