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第138届广交会计划于2025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举办线下展,现已启动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申请工作。根据《关于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企业参展宣传发动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内容,把握申请时间(品牌展位确认申请:5月4日-5月20日;一般性展位申请:5月4日-5月30日),按照申请流程和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代表本地区产业和技术发展水平的企业参展。
根据《韶关市交易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https://www.sg.gov.cn/bmpdlm/swj/tzgg/content/post_2581076.html),本届广交会我市分团仅对符合《细则》中展位退出机制和省团新增给我市分团的展位进行动态调整。各申请企业具体提供的材料要求如下:
1.第134届至第137届广交会期间曾提交参展申请资料的企业如申请资料有更新和补充,仅需提供需更新和补充的资料、参展申请表及营业执照;若申请资料没有更新和补充,则只需提供参展申请表和营业执照。
2.新申请参展的企业按照《细则》提供申请材料。
3.申请企业如申请多个展区参展的,请按要求将近2年(2023年和2024年)年均相关商品的出口额按申请展区个数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00%。对未分配出口额比例或出口额分配比例超过100%的,将按照企业申请展区个数进行平均分配(即2个展区为各50%,3个展区为各33.3%,以此类推)。
4.申请联营单位的须一并提供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
请各申请参展企业按照《第1××届广交会韶关市交易分团企业参展申请材料》(附件3)样式准备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并在申请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请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6月6日(星期五)前按照《细则》要求初核后,将企业申请材料和初核意见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附件:1.关于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韶关市交易分团
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赖晶石,联系电话:888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