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52号)及《韶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局根据省下达资金额度,结合省商务厅入库项目审核意见,按程序制定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一批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并已于202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期间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栏目进行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将按程序把奖励资金拨付到有关企业。
附件:韶关市2025年省级消费枢纽建设事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
韶关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