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和《韶关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实施细则》,韶关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消费者相关资料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第五批符合韶关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发放至消费者提交申请的银行卡账户。(注:同一消费者不得就同一辆新车重复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反映至韶关市商务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月30日
联系电话:0751-8882441
附件:韶关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拟补贴人员名单(第五批)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