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第136届广交会第一期已于10月19日结束。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我市参展情况基本顺利。但仍暴露出一些不足:尽管展前我局已组织参展企业就成交统计进行培训,并在工作群内多次提醒、叮嘱你们按时收集和报送,但仍有7家企业仅报送了日报表,未在微信“广交会成交填报”小程序同步向大会报送,未做到应报尽报、及时报送,导致大会小程序数据与我市掌握的日报表数据不一致。现对这7家企业进行全市通报:
请广东磊蒙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浈江)、韶关市钜星贸易有限公司(浈江)、乐昌市泰瑞菲实业有限公司(乐昌)、乐昌市鑫东穗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乐昌)、广东派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仁化)、广东西力电源有限公司(仁化)、广东豪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翁源)等7家企业及属地商务部门就未在微信“广交会成交填报”小程序报送成交统计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需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由属地商务部门统一收集后于10月24日(星期四)前报我局(联系人:赖晶石,8883731)。
为吸取教训,切实做好我市广交会第二期和第三期参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展位使用自查。请参展企业做到展位门楣上的企业名称(含英文或拼音名称)、名片上的企业名称、宣传资料上的企业名称、展品上的企业名称(限生产企业)与企业申请展位使用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请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商务局督促或到场检查和指导企业做好规范参展,确保不出现违规情况。如被我局工作人员发现违规使用展位的,我局将现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并在下一届广交会时调减该企业展位。
(二)展位上准备好品牌、商标、专利等证书资料。为防止品牌、商标、专利等情况侵权或被大会检查时自证,请参展企业准备好参展展品的品牌、商标、专利等证书资料在展位待查。凡不能自证的品牌、商标、专利等产品均不能出现在展位上。如若被我局工作人员在展位发现企业无法自证是自己的品牌、商标、专利等情况的,我局将现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并在下一届广交会时调减该企业展位。
(三)及时清理非采购商名片、二维码和宣传资料。请各参展企业在参展期间及时清理展位上的非采购商名片、二维码和宣传资料,特别是非采购商的合作方、其他参展商等的名片、二维码和宣传资料。根据相关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展位上只能出现企业自己的名片、二维码和宣传资料。相关采购商的名片请用本子钉好,或用一个“请赐名片”的盒子收好。如若被我局工作人员在展位发现非采购商名片、二维码和宣传资料的,我局将现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并在下一届广交会时调减该企业展位。
(四)做好成交报送。为确保数据一致性,企业需在微信“广交会成交填报”小程序和日报表同步报送当日成交情况。企业可以直接将微信“广交会成交填报”小程序填报的数据抄一份在日报表即可,但须确保应报尽报、及时报送。相关成交报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广交会现场的新老客户订单、未到场的老客户订单,包括意向订单和成交订单。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每天提醒、督促参展企业应报尽报、及时报送,并对参展企业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核实,严禁做“二传手”。每期结束后,我局将和省团核对成交报送明细,如仍有企业未按要求做好成交报送工作的,我局将在下一届广交会时调减该企业展位。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