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精神,现就韶关市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时间追溯至2024年7月24日,即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韶关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
符合以上条件且已成功申领过2024年韶关市第一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无需重复申请,市商务局将按韶关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的标准补齐补贴资金差额。符合以上条件但尚未申领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请联系4S店或韶关市商务局(0751-8882441)上传资料。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