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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韶关市2024年第二轮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8-23 22:12:44 来源:韶关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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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要求,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我市拟于9月-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韶关市2024年第二轮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韶关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正式活动细则将于后期发布)。现组织有意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8月26日17:00前按要求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局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商务局应于2024年8月27日17:00前向韶关市商务局报送第一批推荐活动企业名单。视工作情况征集后续批次参与企业名单。

  二、参与企业要求

  1.在韶关市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乘用车新车销售经营的企业,能开具韶关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报名材料

  自评符合参与企业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2024年韶关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附件1)。

  2.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一份由属地商务局留存,一份提交韶关市商务局。电子版材料为扫描件,须为盖章材料并汇总成PDF文件。

  四、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参与活动企业于2024年8月26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局。

  (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商务局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活动企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报名资料一并报市商务局复审。第一批征集名单务必于2024年8月27日17:00前报韶关市商务局。

  (三)名单发布:韶关市商务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进行二次审核后,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若未能在8月26日前报名确认参加活动,韶关市商务局将视活动开展情况开放补充报名,报名流程同上。


  附件:1.2024年韶关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

                2.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

                3.县(市、区)商务局推荐活动企业名单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市场管理科刘生群,8882441)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浈江区:0751-8882979

  武江区:0751-6987506

  曲江区:0751-6688265

  始兴县:0751-3333248

  仁化县:0751-6800816

  翁源县:0751-2815833

  乳源瑶族自治县:0751-5367131

  新丰县:0751-2287627

  乐昌市:0751-5551764

  南雄市:0751-3822408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