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广东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4〕58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广东老字号基本要求
广东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二)具有广东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岭南文化特征;(三)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广东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二)依法拥有与广东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广东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三)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四)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五)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六)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七)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各地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广东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附件2-3),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深入挖掘一批历史底蕴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
(一)组织企业申报。各地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填写《“广东老字号”申报书》(附件4),认真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
(二)择优审核推荐。请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认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企业数量不超过1家,于2024年7月12日前(逾期不受理),将正式推荐函、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我局(韶关市人民政府712室,市场规划与建设科8876129)。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通过社会公示后,择优向省商务厅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商务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把关。各地商务局要充分认识广东老字号申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各地推荐的企业名单应征求统战、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参评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依法合规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把关。对于提交虚假情况的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并不予参评下一批广东老字号;对于各地商务局不履行督促、指导、审核责任造成企业参评资料不完整、严重失实失真等影响申报工作的,取消申报中华老字号和广东老字号资格。
(三)强化服务。广东老字号申报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建议企业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各地商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联系方式
1.韶关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建设科:0751-8876129
2.浈江区商务局办公室:0751-8255820
3.武江区商务局办公室:0751-6111993
4.曲江区商务局办公室:0751-6666329
5.乐昌市商务局办公室:0751-5554902
6.南雄市商务局办公室:0751-3822408
7.仁化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6352254
8.始兴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3316688
9.翁源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2815821
10.新丰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2282183
11.乳源瑶族自治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5382863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广东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市场规划与建设科 彭璟,电话:887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