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19〕1号)要求,支持小微企业转为“四上”企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并经相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校核,结合财政预算资金实际情况,我局拟对2022-2023年全市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分批落实奖励扶持,第一批拟先行对市辖三区企业进行奖励。我局按程序制定了《韶关市2022-2023年新增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一批)》,并已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期间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栏目进行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将按程序把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
附件:韶关市2022-2023年新增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一批)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