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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届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大赛第一期赛事安排公告

时间:2026-01-05 16:17:08 来源:转发省政务和数据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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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举办广东省首届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大赛的通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应用“发榜”单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等部署安排,按照“分期发榜、全年办赛”赛事模式,以及每期赛事“一套‘发榜’赛题、三阶段比赛、多场供需对接会”组织机制要求,现将第一期赛事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比赛安排

  (一)报名阶段(2026年1月1日-1月31日)。

  1.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通过“广东省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ddatafair.com)填写报名信息,完成账号注册,获取评审规则说明,选取参赛赛题以及对应开展比赛的数据平台。

  2.数据平台注册。经审核通过的参赛团队,按照对应开展比赛的数据平台使用指引进行注册。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正式参加比赛资格,可获取原始数据资源、数据加工工具、数据资源融合等加工使用处理权限。

  3.广泛发动参与。相关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比赛宣讲,解读赛事要点,广泛发动参与。支持牵头单位与省内外机构联合组队参赛,鼓励产学研用一体化团队及跨领域协作团队参与。

  (二)比赛阶段(2026年2月1日-5月31日)。

  1.初赛(2026年2月1日-3月31日)。采用线上形式,重点考察参赛团队加工处理行业原始数据集的能力。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入各赛题对应的数据平台进行比赛,按照比赛规则开展数据清洗、合成、标注、质检等处理活动,形成高质量数据集和相应的解题方案,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成果。允许参赛团队自带合法合规的数据参与比赛。按照评审分数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各赛题晋级复赛的团队名单并公示。

  2.复赛(2026年4月1日-4月30日)。采取线下集中、线上比赛形式,重点考察参赛团队的实战能力。参赛团队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比赛地点,进入各赛题对应的数据平台进行比赛,按照比赛规则进一步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并对初赛成果的有效性、科学性等进行验证。允许参赛团队自带合法合规的数据参与比赛。按照评审分数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各赛题晋级路演环节的团队名单并公示。

  3.路演(2026年5月1日-5月31日)。采取线下比赛形式,重点考察参赛团队的数据解决方案路径与高质量数据集价值。参赛团队按照比赛规则进行现场路演及答辩。按照评审分数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各赛题的获奖团队并公示。各赛题的获奖数量,按照不少于参赛队伍数量的20%、不超过参赛队伍数量的50%的原则,由大赛组委会在评审规则中具体明确。

  二、赛事权益

  (一)政策激励。“发榜”单位和获奖团队按照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优先推荐数据领域项目试点、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等。

  (二)权益联动。联动“数据要素×”大赛、琶洲算法大赛等专业赛事,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相互融入优质赛题资源与技术生态,推动赛事成果价值化应用。

  (三)人才支持。鼓励获奖团队成员申报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定,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相关项目及奖项可作为业绩成果参与评审。获奖团队成员可享受数据领域免费培训。

  (四)成果转化。为获奖团队、“发榜”企业定制“珠江数湾·数据沙龙”开放式、高价值供需对接活动,靶向挖掘产业共性难题与技术趋势,促进高质量数据集、数据解决方案的供需精准对接、资源灵活配置,合力创新打造数据产业融合生态品牌。

  三、“发榜”赛题

  经组织专家论证,第一期“发榜”赛题共包括8个领域、10个赛题(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首届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大赛第一期赛题.doc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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