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国家关于深化“一网统管”建设工作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效能,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促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数据驱动,提升共性基础能力,夯实数字化支撑体系,深化多跨业务协同,推动治理场景创新,不断拓展“一网统管”广度和深度,为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提供强大动能。到2025年,“一网统管”数据资源体系更加健全,数字化支撑能力更加完善,多跨业务协同更加高效,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城市数字化治理创新场景。到2027年,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实现均衡发展,整体、系统、协同的“一网统管”数字化治理新模式全面建成,全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全面领先、各具特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省域数字化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提升“一网统管”共性基础能力
1.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健全核心业务指标全流程管理机制,构建指标数据库,推动政府核心业务数据化。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结合基层治理需求,加强业务指标数据汇聚。加强数据治理标准化工作,建立数据融通和更新机制,打造动态更新、分类分级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各层级的“块数据”应用服务体系,推动高频数据高效、安全、合规回流。(省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2.强化省级枢纽平台能力。建立“一网统管”共性组件收储、复用机制,打造共性组件资源库,实现“一方建设、多方共用”。持续优化人口热力、指标管理、云通讯、治理事项目录、赋码管理、视频调度、无人机调度等组件效能,增强复用能力。加强与各行业应用系统和各地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的连接,实现数据通、能力通、用户通、业务通。(省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3.增强云网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国产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探索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级灾备中心建设。强化政务外网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政务网络服务运营平台建设,推动各地5G无线政务外网拓展应用,试点推广政务外网IPv6单栈应用,推动自主可控域名解析根服务在全省政务外网广泛应用。优化提升视频汇聚共享能力。(省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二)系统构建城市数字化支撑体系
4.夯实城市数据底座。加强物联感知、视频监控等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形成全域感知、智能分析能力。汇聚整合三维地理信息、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数据,探索构建城市低空数据底座。探索政企共用、资源开放的云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各类算力资源的高效汇聚和供需匹配。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地市分节点,完善数据编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等城市公共数据支撑服务能力,加强基础库、专题库等建设。探索完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建设完善城市“一张图”、算法开放、数字孪生等共性基础支撑平台,探索整合人工智能、大模型、区块链、隐私计算、CIM等共性技术支撑能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5.建设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依托城市数据底座,连通各类市域治理业务系统,构建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的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鼓励探索城市韧性智治新模式。整合辅助决策、城市运行、民意速办、基层社会治理、应急指挥等业务功能,以系统互通、数据互通,促进各领域工作体系重构、业务流程再造、体制机制重塑,实现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研判、协同高效处置、调度敏捷响应、平急快速切换。积极推动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能力向基层延伸,支撑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各级业务贯通,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水平。(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6.探索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开展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加快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融合应用,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支撑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鼓励根据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建设产业数据专区,打造城市级可信数据流通服务生态链。(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7.提升城市数字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城市基础安全实时监测与防护能力、数据安全管控能力,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智能防护能力,形成网络安全、密码安全、数据安全一体的安全模式。探索推动城市数字安全一体化运营运维,积极培育安全运营生态队伍,形成集约化、立体化纵深防御体系。(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三)持续深化数字化治理重点业务协同
8.强化以“数”辅政。围绕部门治理需求,梳理核心业务指标,形成分级分类、动态更新的业务图谱,探索建设“行业大脑”,提升辅助决策水平。健全政府治理“一网统管·驾驶舱”管理机制,汇聚更多治理类专题应用,强化各应用数据的时效性,进一步支撑各级政务人员日常履职。(省各有关单位负责)
9.深化城市运行管理协同。整合城市运行监测指标和多元感知数据,加强城市生命体征监测。优化城市事件的分类处置流程,探索构建城市感知设备监测事件处置闭环。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互联互通,实现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的数据赋能与业务联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10.推动民意速办改革。健全以“粤省心”为主渠道快速响应的“民意”接诉模式,完善由各地各部门高效办理的“速办”体系。持续推进治理事项标准化,推动民生诉求事项清单化管理,推进全省统一共建共享热线知识库建设。加强民生诉求工单全流程数据汇聚。探索人工智能在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中的应用创新,实现民生弱信号及时感知、民生事件高效处置。(省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11.完善应急指挥调度。增强应急安全全域感知能力,汇聚融合各类应急数据,提升“三态势一趋势”风险防控能力。发挥省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中枢作用,全面连接各领域相关业务系统,提升统一指挥调度能力。构建融合通信体系,探索应用应急广播等城市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和全省无人机工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四)积极推动城市数字化治理场景创新
12.建设城市数字化治理典型场景。聚焦经济发展、产城融合、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生态环境、文旅体育、智慧教育、交通管理、基层治理、医疗健康、能源行业、绿色低碳、农业农村等领域,充分释放数据价值,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找准“小切口”,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城市数字化治理典型场景领域(见附件),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打造一批典型场景,提高市域数字化治理能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完善“一网统管”建设与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落实举措,做好项目储备,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创新建运模式。推进“一网统管”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探索构建市场驱动的数字化转型长效机制。引导规划咨询、建设实施、运营运维等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培育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建设运营市场。
(三)深化交流合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加强经验交流和成果共享,积极推进人才、技术等多维度协同。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综合优势,积极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区域合作,助力“数字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