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韶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1312房;邮编:512002;电话:8891901;传真:88919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紧扣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特点,及时主动公开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共83条,其中,规章文件信息6条,规划计划信息0条,工作动态信息25条,业务工作信息0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8条,政府网站年度报表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6条,其他信息(通知、公告、公示)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我局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真实性,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切实做到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并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自查,确保准确无误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将原门户网站完成关停迁移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运行,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指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明确工作人员。落实自查和信息报告工作机制,按规定及时发布更新信息、检查栏目更新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做好内部工作分工协调,明确各科室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认识不够深刻、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