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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试点,韶关启动!第三轮修志将打造“百部志书”

时间:2026-01-09 15:33: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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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韶关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试点,成为全国70家、全省3家试点单位之一。以此为契机,韶关修志工作已纳入全市“十五五”规划建议。2025年12月1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韶关市关于落实全国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试点的工作方案》,标志着这项宏大的文化工程全面启动。

  《方案》明确,韶关市将坚持依法治志、求真存实,开拓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扎实推进全国试点工作。核心任务是实施“韶关市百部志书”编纂工程,构建“1+10+N”的修志格局,即1部《韶关市志(新编)》,10部县(市、区)志,N部特色专志、部门志、行业志、镇村志,最终形成百部志书体系化成果,实现全市第三轮修志全覆盖。

  为保障这项系统工程的顺利推进,韶关将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韶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全市第三轮修志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同时,成立由副市长担任主任的韶关市志书和地方史审查验收委员会,负责规定范围内志书和地方史的审查验收工作。

  在具体的规划上,《方案》对修志范围、修志时间、编纂规范、审查验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于2026年上半年形成“韶关市百部志书”分卷目录;列入系列的志书原则上于2026年底前启动编纂,并于2032年底前完成审查验收。在内容上,《韶关市志(新编)》将是一部全面记载韶关历史与现状的“通纪体”志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为2025年,除在编志书外,其余续修志书上限衔接上一轮志书下限,新修、创修的各类志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原则上均为2025年。在志书的体裁上,将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恪守存真求实、述而不论等基本原则;落实志稿评议和初审、复审、终审的志书“三审”制度等。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第三轮修志工作的领导,保障修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地方志办要承担起业务培训与业务指导等工作职责,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编纂工作;修志成果要公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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