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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回收的公告

时间:2026-09-16 09:00:2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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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现拟处置一批已达报废标准的国有资产(详见附件)。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回收公司提供资产回收处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6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处置其中净值为0元的22件固定资产、净值为325.23元(已无维修价值)1件固定资产,处置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等,已达报废年限,处置资产总原值为84703.25元。经韶关市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该批报废资产进行评估,该批固定资产残值为2088元。根据韶财〔2023〕39号《韶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处置。

  二、现场查看

  1.建议有意向的供应商提前到我局了解报废资产情况,以便作出准确判断;

  2.现场查看时间:2026年9月17日、18日和20日;

  3.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6楼。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机构或组织注册成立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的相关资质;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商。其他相关资质符合韶财〔2023〕39号《韶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报回收价,且报价不得低于评估残值2088元,低于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报价时间:2026年9月24日17:00截止(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的,以寄件送达之日为有效送达);

  3.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报价,填写附件《报名表》及《报价表》(A4纸加盖公章),价格一经盖章确认不得修改。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证明、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026年内)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一式伍份,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到指定地址(具体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6楼,联系人:黄先生,0751-8313002)。   

  五、选取方式

  1.根据《韶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韶财〔2023〕39号)文件规定,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若最高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入选者;若最高价者放弃,则第二价高者入选,以此类推。我局会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中标人,未中标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2.服务供应商确定后,须按报价金额先支付款项(采取对公转账方式),待款项到位后再清运报废的国有资产。(注:其中涉及运输、税费以及其他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其他要求

  1.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约定日期开始落实满足所有项目需求的具体工作,如不能按需落实,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1-8313002;

  3.其他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待处置固定资产清单.et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报价表.docx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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