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韶关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5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10条,包括:人事信息1条,财务预决算2条,通知公告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多级审查机制,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确保应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市信访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市信访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与此同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发布内容多元化不足,覆盖面较窄,没有充分发挥数字平台的作用。二是宣传方式传统单一,多媒体渠道关联性较弱,公开形式固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丰富发布内容。定期展开专项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交流学习优秀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韶关市信访局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