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浈江区和武江区农业农村局,市防洪管理中心:
经局党组同意,我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韶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评标办法的通知》(韶市水〔2016〕73号),废止的文件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韶关市水务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