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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2-10 09:01:23 来源:韶关市水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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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韶关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实施“百千万工程”和绿美韶关生态建设为引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水管水,持续加强水利领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水利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内容,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研讨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行政有机统一,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一是修订《韶关市水务局水利水电技术审查实施细则》,推动水利水电技术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市司法局开展职权梳理工作,明确水利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目录,保留行政处罚事项8项,收回行政处罚事项4项,确保执法权责清晰、运行高效。三是动态调整水利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对12项审批备案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合理调整,力争实现最优办理时限,提升行政效能。四是不断优化全流程在线办理服务,2025年度按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80件,政务服务实现全年零投诉,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推进水利领域立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后评估工作。《韶关市节约用水办法》作为韶关市首部涉水政府规章,施行至今已满五年。随着《节约用水条例》出台及《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部分条款已与实际管理现状已不相适应。为此,我局已完成《韶关市节约用水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的审查及公示工作,为后续修订奠定基础。二是做好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市部署,我局组织开展3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政策文件与上位法及实际需求保持一致。三是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完成我局2012年至今关于河道采砂监理、招投标清理的文件梳理工作,废止失效文件3件,进一步优化水利领域政策环境。

  (四)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一是加强法律论证工作,实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双同步”机制,确保主体适格、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为水利决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审查各类政策性文件,严格把关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加强局行政、民事合同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五)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同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例剖析、现场指导等形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推动全市水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市水利部门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总结收官,以“万站护流”生态流量监督执法成效提升三年行动、全省渡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韶关市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常态化河湖“清四乱”工作等行动为抓手,聚焦水利工程安全、河道管理、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和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市水务局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积极联合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开展城区河道联合执法巡查,累计开展联合行动11次,形成执法合力,有效震慑水事违法行为。2025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共巡查河道28964公里,出动执法人员3454人次,执法车辆1075台次,联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0宗,罚款63.9万元。为维护水事秩序、保障水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六)普及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深度融合,全面贯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通过率的“双百”目标。同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专业素养过硬。此外,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每日答题活动,并通过水利部官网、“中国水利”“法治水利”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涉水法律法规网络答题活动,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二是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紧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广东水文科普园、韶关市旭日国际有限公司、仁化县新龙村等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服务,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专题宣传服务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水务局栏目开展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线上有奖问答活动,通过互动形式吸引公众广泛参与,深化普法宣传效果,推动水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坚持法治引领,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5年我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市政府依法审理,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二是持续强化涉水矛盾防范化解工作,主动预防和调处各种涉水矛盾纠纷,及时办结12345平台、信访转来的群众咨询反馈件,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水利秩序稳定和谐。全年共接收12345平台和群众信访事项40件批次,全市水利系统信访形势保持平稳可控,为水利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八)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农村供水、水库移民、水土保持等民生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06条,网站访问量达54368人次,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二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根据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办的通知要求,交办我局承办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4件)、意见2件。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主办的及时书面答复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办的及时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的监督。三是依法接受审计等部门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自然资源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规范性文件质量需强化。部分文件与上位法衔接不够精准,合法性审查中暴露出合法性、协调性、规范性等问题,反映出文件起草机制不完善,需加强文件起草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完善审查机制,确保文件质量。

  (二)普法宣传实效性不足。水利法治宣传精品项目匮乏,形式以传统单向灌输为主,缺乏互动性,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主要原因在于普法经费不足,需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宣传针对性。

  (三)水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非法采砂、涉河违建、侵占河湖等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反映出执法队伍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差距。主要原因在于执法方式创新不足,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不充分,导致执法精准度和威慑力不够。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强技术赋能,提升执法效能。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亮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加强思想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引导督促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以及直属单位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并运用在工作实践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全体水利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国家安全法专题考试、2025年度学法考试,观看保密宣传片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积极履行年终述职述法要求,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讲授专题党课2次。注重加强局党组对水利法治工作的领导,多次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公开、网络安全、意识形态、保密、信访等工作情况汇报。同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韶关市县级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规划》、《韶关市水务局水利水电技术审查实施细则》等文件,认真听取《韶关市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韶关市防洪规划(2025-2035)》、《韶关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韶关市水网建设规划》等行政决策的请示报告,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韶关市水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水利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法治保障。一是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局党组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二是推进《韶关市节约用水办法》等修订工作,完善水利法规体系。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拟对部分审批备案事项开展委托下放工作,同步建立监督指导机制。二是优化全流程网办服务,提升线上政务服务效能。

  (三)严格行政执法。一是持续开展河道采砂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违法行为线索排查。二是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案卷评查,提升水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协同审查,加强法制审查力量。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四是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加强普法宣传。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实效。三是开展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示范效应。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