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粤水规范字〔2025〕3号、粤水规范字〔2025〕4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废止已不适用的3个文件(详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韶关市水务局
2025年3月28日
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根据省水利厅粤水规范字〔2025〕3号、粤水规范字〔2025〕4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废止已不适用的3个文件(详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韶关市水务局
2025年3月28日
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韶市水政〔2013〕12号  | 关于明确我市主要河道和县管主要河道的通知  | 
2  | 韶市水〔2014〕109号  | 关于印发《韶关段武深、汕昆高速公路建设河砂开采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 
3  | 韶市水政〔2015〕10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监理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