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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水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1 10:29: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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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 2020 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 10 号;邮政编码:512026;电话:0751-8775249)。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拓展公开载体和渠道,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一)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

1.抓好《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根据《韶关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2017-2020年)》,我局按照今年的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2.认真贯彻《韶关市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韶关市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后,我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及早谋划部署 2020 年工作。根据市分工方案,研究制定了《韶关市水务局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局积极作为,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处置回应,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多方位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 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 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更加 畅通。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认真落实 周自查、月排查、季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按规定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每周报告一次本周“工作动态”栏目情况, 每月报告一次本月“部门文件”栏目更新情况。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及时更新。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信息更新频率, 按规定在主动公开文件生成后的20 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开, 做到了半年更新一次部门文件,两周更新一次工作动态,其他栏目也按要求更新。今年我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规章文件、信息 242 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7 条,内容包括我局机关 2019 年部门预算、2020 年部门决算公开及下属各单位 2019 年部门预算、2020 年部门决算公开。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建立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指定专职人员管理“韶关河长”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信息,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三审制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今年,我局在“韶关河长”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 37 条。

3.积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韶关市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进行采购备案,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系统和电子化执行平台及时录入、公开采购信息,通过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收集上报采购统计信息,实行平台化管理,实现“主管部门监管、全民参与监督”,真正做到政府采购透明化。二是加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和实施领域信息公 开。充分利用广东政务服务网、韶关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韶关市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平台,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审批和实施领 域信息共享和公开,方便工作查询和社会监督。

4.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我局高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水利工作的特点,不断完善网站各项功能,进一步优化了网站栏目结构, 强化公众互动,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加强网站日常监测和维护,开展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漏洞检测,全力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今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59 条。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网上调查活动 3 次,并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及时受理和答复公众留言 26 件,平均

办理时间约为 3 个工作日。

(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全面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便利化审批服务模式。我局将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 58 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大厅统一管理,实现应进必进、一门办理。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以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零跑腿”为目标,形式性审查的事项全部做到“即来即办”,实质性审查的事项窗口实行“当场告知”“一次性告知”,避免了群众和企业办事多次跑、来回跑、多头跑。深入推进网上办理,58 项事项 100可网上办理,其中 55 项可全程网办,网办深度 IV 级占比达 94.83。积极推行网上预审,企业和群众可先在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再到实体大厅窗口递交纸质资料。同时,为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我局所有事项提供结果文书快递到付服务。 自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以来,我局不断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目前时限压减率达 75.85,个别事项时限压减率高达 90以上。


2.加强窗口服务管理。我局以“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窗口工作人员对来窗口办事的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引导,言行举止得体,今年我局审批工作无一起违规办理、 无一起投诉事件发生。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回应,做好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1.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及时转发传达上级有关政策文 件,制定出台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并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在相关载体上发布,保障公众对政策的知悉权和对权力的监督权。2020 年,我局修订印发了规范性文件《韶关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广泛征集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印发实施,政策解读文件同步发布。目前我局牵头制定的《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条 例》和《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都已经广泛征集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其中《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已经市政府第十四届 12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韶关市司法局正在提请市政府以市府案的形式报市人大;《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 目前正在申请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我局通过门户网站转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章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以文字、图表等多种形式发布权威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关切民情民意。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和热点问 题,如河道采砂及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等,做好舆情监测和研判回应。2020 年我局办理回复了《每日舆情》《网络舆情日报》等有关舆情 29 条,其中主要涉及河道采砂及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充分体现了公众对于河道采砂及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关 注。我局积极及时对每一条舆情进行核查处理,落实责任、开 诚布公、实事求是的向有关部门公布事实情况,防止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3.做好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我局高度重视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按照“按职承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的原则,认真受理办理,做到不推不拖。2020 年,我局收到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工单 45 件,其中按照职能原则转办 16 件,市民撤单 2 件,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其中 26 件全部做到及时受理和答复,剩下 1 件工单(12 月 30 日收到) 还在处理中。根据回访和平台反馈数据,满意度为 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20

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7730640.72 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

秘密

0

0

0

0

0

0

0


理结果


2.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

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

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

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

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

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

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

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

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干部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有的工作动态类信息时效性不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二 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及时准确公开防汛抗旱、农 田水利、河长制、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相关信息;三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业务培训,组 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要求,扎 实完成各项任务,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把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民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水利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在接收到我局负责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目录及内容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 究部署,迅速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各责任科室,形 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督办、各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

2020 年我局主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1 件、主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 8 件,协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 3 件、意见 2 件。主办建议提案于 9 月 30 日前、协办提案于 1 个月内,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的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韶关市水务局

2021 年 1 月 5 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