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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施行!广东出台两部法规 组合配套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6-08-07 16:42:00 来源:央视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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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新闻发布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李翔宇介绍,上述两部法规已由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外卖封口、自动续费、盲盒抽盒均有新规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预付式消费“跑路”、大数据“杀熟”、网络虚假宣传、跨境维权难等新老问题交织叠加,消费者权益保障面临新的挑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琼介绍,两部法规聚焦上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出规定,是立足民生所需、顺应民生所向、解决民生所盼的精准立法。

  《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配送服务或者委托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的,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采取措施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和便于消费者辨识。这一规定切口虽小,却直接回应了广大消费者对外卖食品安全的普遍关切。

  外卖封口管理是条例细化规范的一个缩影。除了完善具体消费场景规则外,《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从三方面系统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广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吴小洪介绍,在经营者层面,细化资金安全、自动续费提醒、盲盒信息公示等义务规定,推动消费侵权源头治理;在政府层面,明确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职责,厘清部门监管边界并健全协同配合与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行政保护合力;在社会层面,通过优化消费供给、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强化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发布典型案例及开展消费教育法治宣传等举措,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共治格局,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广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入了法治化、精细化、系统化的新阶段。”吴小洪表示。

  当前,广东聚焦“衣食住行”重点民生领域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让消费真正成为广东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宇华介绍,上半年,广东市场监管部门纵深推进“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共查办案件4.07万宗,罚没金额2.04亿元。

  联动协作让跨境消费更安心

  随着“北上南下”双向消费成为常态,跨地域、跨法域的消费纠纷如何高效化解,成为大湾区群众关注的焦点。粤港澳三地在法律制度、调解规则、处理流程上存在差异,消费者异地维权往往面临“跑腿多、耗时长”的困扰。《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将如何破解这些难题?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黄冠英介绍,《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明确要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完善跨境消费纠纷处理协作规则。内地居民赴港澳购物、港澳居民“北上消费”,无论在纠纷发生地还是居住地,均可通过平台“一键投诉”,无需跨城跨境来回奔波。“该平台由省消委会在2019年打造上线,至今已累计转办超千件涉港澳投诉,新规实施后平台内投诉转办、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将更加完善,群众维权将更加便利。”黄冠英表示。

  为了让跨境纠纷处置规则更好衔接,《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明确三地消委会可联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往粤港、粤澳处理跨境纠纷在流程、口径、依据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今后依托统一标准开展调解,消费者维权预期将更加清晰。同时,《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要求处理跨境案件时要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这将有效消除群众举证顾虑。

  在场景互认上,《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支持三地共同构筑跨境放心消费环境,推动澳门“诚信店”与广东放心消费商家互认互通,三地消费者可共享诚信资源,并探索联合调查体察,从源头减少跨境纠纷,让大湾区群众跨境消费更安心。

  黄冠英表示,下一步将依托法规搭建的法定协作框架,落实交流培训、信息共享等协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消费体察、风险警示等工作,推进消费维权领域“湾区标准”编制,办好“3·15金秋购物节”等公益活动,汇聚三地维权合力,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湾区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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