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韶关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持续拓宽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供给、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协同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服务效能,为平安韶关、法治韶关建设筑牢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民生需求,履职尽责彰显法援温度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效开展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全流程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民生“兜底”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
(一)案件办理成效显著。全年共收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4918件(其中,民事案件1752件、刑事案件3128件、行政案件38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4901件(其中,民事案件1735件、刑事案件3128件、行政案件38件),案件批准率达99.7%。累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合法利益3373.65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成功讨薪1807.65万元,成为农民工欠薪维权的重要法治渠道。
(二)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多渠道解答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网络等形式法律咨询9952人次,在咨询过程中精准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批准1118件,为群众代拟法律文书658件,实现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
二、深化改革创新,拓宽范围扩大法援覆盖面
以制度创新、标准调整为抓手,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更广领域、更多群体延伸,让法治阳光惠及更多群众。
(一)动态调整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依据《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及韶关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提升至1742元,进一步放宽援助条件,让更多低收入群体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二)健全地方制度保障体系。作为2025年新修订《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施行后全省首个出台法律援助政府规章的地级市,《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于2025年1月4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新增工伤待遇请求、人身伤害未成年人权益主张等四类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撤销监护权案件申请人纳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范围,相关创新经验获中政委“长安评论”、省司法厅公众号专题推广。
(三)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法院通知辩护工作衔接机制,推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二审、再审刑事案件被告人律师辩护全覆盖,切实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三、优化服务供给,精准施策打造便民暖心工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服务模式、办事流程、服务阵地等方面持续优化,构建全域覆盖、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构建多元化服务模式。打造“窗口+电话+网络+上门”四位一体服务体系,在传统窗口申请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粤省事小程序、12348热线、12345热线和法律服务网工单转办机制,重点保障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案件转办,确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响应、及时处置。
(二)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打破地域限制,实现申请人跨县(市、区)就近申请,全年办理“市域通办”案件248宗;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取消不必要证明材料,简化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三)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特殊群体受援人数占总受援人数的50%,畅通特殊群体维权途径。
(四)完善服务网络布局。创新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服务机制,依托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与专业机构,广泛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与联络点,通过多方共建、资源整合,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实现服务阵地提质扩面。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484个。
四、强化能力建设,固本强基提升队伍专业水平
围绕宣传引导、专业培训、队伍管理等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队伍,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一)开展多维度普法宣传。以“法律援助宣传月”“敬老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现场宣讲、案例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7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过互联网与新媒体刊登法律援助相关知识49篇,全方位、多角度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有效提升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加强专业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专题培训、农民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代理人、辩护人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13场次,培训法律服务人员798人次;梳理更新法律援助代理人、辩护人名录、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团队、法律咨询服务事项承办人员库,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推动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落实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案件全流程监管,从案件受理、指派到办理、结案进行全程跟踪评估,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抽取评估案件44宗,优良率为81.8%,合格率为100%。
五、深化协同治理,多方联动增强法治建设整体效能
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协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与行政复议、司法审判、劳动仲裁等工作深度融合,形成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一)建立“复议+法援”衔接机制。制定《韶关市关于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立案室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定期派驻律师值班;创新推出“一事双审”机制,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与法律援助申请审核同步推进,为群众提供一体化法律帮助。
(二)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公安、不动产交易中心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申请人信息核实机制,通过数据共享核查申请人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49人次,实现法律援助资源精准投放,确保援助资金用在刀刃上;推进与法院通知辩护案件线上协同移送机制,实现案件移送、指派等法律程序无缝衔接,提升工作效率。
下一步,韶关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为群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韶关、法治韶关贡献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