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4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第13号),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在韶关市申请授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平台
登 录 司 法 部 官 网 或 者 司 法 部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https://zwfw.12348.gov.cn/zheng/login?color=complete),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网上申请预约时间
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
三、现场审核时间
2025年7月14日—15日(周一至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现场审核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韶关市司法局一楼大厅。
五、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如证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尽快补办或更换。可持有效期内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
注意:后续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须凭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
制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部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统一印制。
六、温馨提示
1.申请人请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前来办理。
2.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韶关市法考办。电话:0751-8469436、8469423。
韶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