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调各方、纵深推进法治韶关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建立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专家库,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家来源
本着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充分考虑队伍来源的专业性科学性,经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资质审核等程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从业者中,确定梅献中等64名同志入选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督察专家库(详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协调下,主要参与以下工作:
(一)对法治韶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考评等专项活动;
(三)根据专业特长,结合本职工作,提出督察选题建议、发表专业评论等;
(四)通过明察暗访、专题调研、集中研讨等方式,反馈基层法治建设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方案。
三、管理使用
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专家库的统筹使用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人员名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工作培训,为专家履职提供相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