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4年7月5日发布的公告(第5号),现就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韶关市申请授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预约时间
2024年7月10日8时至12日24时。
二 、网上申请平台
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12348.gov.cn/zheng/login?color=complete),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三、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7月17日—19日(周三至周五)上午8:45—12:00,下午14:45—17:30。
四、现场审核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韶关市司法局一楼大厅。
五、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如证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尽快补办或更换。可持有效期内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
注意:后续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须凭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
制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部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统一印制。
1.申请人请严格按照现场审核预约时间前来办理。
2.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韶关市法考办。电话:0751-8469436、8469423。
韶关市律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管理科
2024年7月8日